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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邮电大学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-06-01 浏览:

    为适应MBA研究生教育特点和要求,保证和提高MBA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根据《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》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一条  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由西安邮电大学MBA教育中心根据《西安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》的要求选聘。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。

 

第二条  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选聘标准及程序

 

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

 

2熟悉和了解MBA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以及MBA教育的特点和要求。

 

3、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知识,能够独立胜任一门以上MBA主要课程;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熟练阅读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;了解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。

 

4、教学经验丰富,有较高的教学水平,教学效果好;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活动。

 

5、有参加企业咨询或企业项目研究经历者、参加过MBA课程进修者及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优先聘任。

 

6、任课教师由课程所在院系根据MBA任课教师资格提名,报MBA教育中心,经MBA专业指导委员会审定后聘用。

 

7任课教师一经聘用,均须填写《西安邮电大学MBA任课教师情况表》,报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备案。

 

第三条  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要求

 

1、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向MBA教育中心推荐教材并由MBA教育中心审定、采购,保证教材能在开课前发给每位学生。

 

2MBA任课教师根据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日志,于开课前一周交MBA教育中心,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发给学生并存档。

 

3、教学内容要结合MBA教育的特点,在注重对课程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系统阐述的同时,突出课程的实用性。

 

4、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,按时上课。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缺课、不随便调课或请他人代课,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。如确有特殊原因,需提前一周提出调课申请,经MBA教育中心批准,由办公室通知办理。任课教师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四周,由MBA教育中心调换任课教师。

 

5、为保证MBA学员的上课出勤率,任课教师应严格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,每次上课采用签到制,缺课累计超过1/3课时的学员,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,必须重修。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将考勤记录交MBA教育中心办公室,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。

 

6、每门课程要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后作业、练习,并认真批改。提倡作业形式创新,如撰写调查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等。在考试结束后将学员作业交MBA教育中心存档。

 

7、根据全国MBA教指委关于案例教学的有关规定(具体要求见《关于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》),任课教师应尽可能多地采用案例教学,把案例教学作为整个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一环,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演讲、撰写案例分析报告。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进行批改。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将批改的案例分析报告交MBA教育中心存档。

 

8、课程考核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。考试可采用闭卷、课堂开卷等方式。考查成绩根据平时考勤记录和作业完成质量(包括思考题、课堂讨论、课程论文、专题调查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等)进行综合评定给出。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的,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两周将AB两套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送交MBA教育中心,由中心选择其中一套作为考试试题。

 

9、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,发现试卷雷同者,视不同情节可给予重修或重考处理。

 

10、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将成绩登记表连同试卷交MBA教育中心存档备查。

 

11、任课教师应与MBA教育中心保持沟通,了解学员的意见和要求,根据学员反馈意见,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。

 

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,不断提高我校MBA教育质量。MBA教学实行课后评估制度和教学督导制,根据学生对任课教师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意见以及MBA教育中心对任课教师教学计划、教案、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,对在MBA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,并在年终考核、职称晋升时优先考虑。对于教学效果差、教学态度不好的任课教师将不再聘用。

 

第四条 附 则

 

1、本办法由西安邮电大学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2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西安邮电大学MBA教育中心

 

2011.9.10